
一、支持方向
1、2024年的支持方向
(1)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
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居民户内更换燃气橡胶软管、需加装的燃气安全装置;政府所属燃气市政管道、厂站和设施;专业经营企业所属燃气管道及设施;燃气管道重要节点的监测、预警、处置等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
政府所属、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或所有、专业经营企业所属的城市供热等管道和设施。
(2)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改造老化破损、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改造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增设雨水篦、雨水调蓄设施等。
泵站建设与改造。改造或增设泵站,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快速解决内涝的专用防汛设施设备。
排涝通道建设。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沟等整治工程,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利用次要道路、绿地、植草沟等构建雨洪行泄通道。
智慧平台建设。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
(3)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
重点支持内容包括: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管网分区计量改造、供水压力优化调控、泵站(泵房)改造、管网智能化改造等。
上述支持领域分析:地下管网中不是所有管网都支持,仅支持燃气、供热、雨水、供水,而且仅有雨水支持新建,其他管网仅支持更新改造。不仅支持市政管网的更新改造,还支持小区红线范围内的、专业经营企业所属的管道及设施的更新改造。
2、2025年新增以下支持范围:
以更新改造为目的,旨在打通瓶颈堵点,实现互联互通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新建管网项目(重点是针对于打通瓶颈堵点实现互联互通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新建管网项目,不支持配套设施尚未成熟区域内的管网新建项目),以及在原服务区域范围内重新铺设管线的迁建项目;
相关管网更新改造中属于现场仪表监测层面的智能化感知、监测、预警系统等。中间网络通信层、调度中心管理层的信息化建设暂不纳入支持范围,但其谋划建设情况将作为是否支持感知监测等系统的重要参考;
包含污水管网及设施的综合类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支持范围,不再扣除污水相关内容(例如雨污合流改造为雨污分流,不需要扣除污水相关项目)。单纯污水管网项目继续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解决(单纯污水管网项目可申报《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
“瓶改管”相关项目,在瓶装液化气用户范围内进行改造,加装燃气管道及设施,但不包括市政、非居民用户的燃气管道和设施;
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利用次要道路、绿地、植草沟等构建雨洪行泄通道。
二、支持比例
政府所属和建筑区划内居民用户共有或所有的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项目,按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55%控制;
专业经营企业所属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项目,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按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30%控制;
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按当年贷款利息的50%进行控制。
三、审核重点
项目是否纳入地方《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城市要将未来5年拟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项目全部纳入实施方案,项目纳入实施方案情况,将作为能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重要依据。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支持范围;
投资是否合理,申请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建议3000-5000万为宜),鼓励各地根据同一项目法人、同类建设内容、同一建设区域等统筹谋划储备项目,提高项目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避免“小而散”;
资金申请报告是否按大纲要求编写,可研批复、前期手续办理证明或承诺、地方建设资金到位承诺等要件是否齐全。
四、项目谋划注意事项
1、系统谋划,避免项目小而散。
项目谋划阶段应坚持系统思维,做好项目的统筹整合避免项目过散过小。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按照同一权属单位、同一片区、同一施工时间等原则将符合本专项支持方向的相关内容充分整合后系统谋划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要细化、量化。
虽然初步设计不是项目申报的必须条件(除了规定明确限额以下项目可不审批可研、直接审批初步设计,需提供初步设计之外),但是项目申报要求中对于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必须要细化、量化,应包括管道类型、长度、管径、管材、路由,相关设施设备型号、标准、规格、数量等。
项目建设内容填报规范如下:
排水领域示例:改造dn500~dn600雨水管网xx公里,新建排水渠道xx公里、渠道断面2×1.5米,改造雨水井xx座改造排涝泵站3座,购置龙吸水、大流量潜水泵等各类排涝设备xxx台(套);
燃气领域示例:改造dn100燃气低压管线xxx米,改造dn200燃气中压管线xxx米,改造 dn300燃气高压管线xxx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xxx米、庭院管道xxx米、立管xxx米;改造入户软管、加装安全报警装置共计xxx户、监测设备xxx套,监测设备覆盖燃气管道xxx米;
供水领域示例:改造dn100供水低压管线xxx米,改造dn200供水中压管线xxx米,改造n300供水高压管线xxx米,二次供水设施xxx个,增设分区计量装置xx个;
供热领域示例:改造dn800供热低压管道xx米,改造dn800供热中压管道xx米,改造dn800供热高压管道xx米,以上供热管道中,市政管道xxx米、庭院管道xxx米、立管xxx米,涉及居民xx户,检查井xx个,更换换热站xx个,换热设备xx个。
3、新建及改造要区分清楚,切勿混在一起。
建设性质应明确填写。不应有模糊不清、调整建设性质的情况,如:将改造和新建混到一起填写为“建设”,批复为“新建”、申报改为“改造”笔均属于不合规情况。例如:申报建设内容为“改造新建15公里雨水管网”,此表述属于建设性质模糊不清,应按照“改造xx公里,新建xx公里”分别填写。
4、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应总体符合本专项支持方向。
批复文件中不应包含禁止类建设内容,申报专项资金时填写的建设内容应仅填写符合支持方向的建设内容,且应与批复文件中相应建设内容完全一致。